大廠回族自治縣2022年度第1批次建設用地2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大廠回族自治縣2022年度第1批次建設用地2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1.概述
1.1.項目概況
大廠回族自治縣2022年度第1批次建設用地2號地塊位于大廠回族自治縣邵府鎮,占地面積3262m2(合4.89畝),全部為農用地,擬開發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根據《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河北省“凈土行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政發〔2017〕3號)、《廊坊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廊政發〔2018〕4號)等相關文件的規定,用途擬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建設用地,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1年4月廊坊市生態環境局大廠回族自治縣分局對大廠回族自治縣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編制服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三河市華勘環境工程有限公司中標后于2022年5月受廊坊市生態環境局大廠回族自治縣分局委托對大廠回族自治縣2022年度第1批次建設用地2號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確定該地塊土壤是否符合相應的環境質量要求,為地塊的環境管理提供依據。
圖1 地塊地理位置圖
1.2.敏感目標
本次工作結合奧維地圖、谷歌地圖及現場踏勘的情況,分析了以調查地塊為中心1000m范圍內的地塊敏感目標,在該范圍內的敏感目標主要為村莊。地塊1000米范圍內敏感目標詳細信息見表1。
表 1 調查地塊1000米范圍內敏感目標一覽表
序號 | 名稱 | 坐標 | 相對方位 | 相對距離(m) | 類型 | |
經度 | 緯度 | |||||
1 | 牛萬屯村 | 116°54′39.18″ | 39°55′25.11″ | NW | 150 | 村莊 |
2 | 尚各莊村 | 116°55′19.50″ | 39°55′07.16″ | S | 50 | 村莊 |
1.3.地塊及相鄰地塊現狀及歷史
1.3.1.地塊現狀
根據收集的資料、人員訪談及現場踏勘結果,該地塊內主要為耕地及土路。
1.3.2.地塊歷史
通過Google Earth,最早可以追溯到該地塊2006年的歷史影像資料,最晚為2022年2月。通過人員訪談、歷史影像資料了解到:2006年-2021年地塊內地表情況基本沒發生改變,均為耕地及道路。
1.3.3.周邊地塊現狀
調查地塊周邊1km敏感目標主要為村莊。調查地塊西北側為牛萬屯村,調查地塊南側緊鄰尚各莊村。
調查地塊周邊1km范圍內主要為工業企業(阿果安娜水果公司、廊坊味全食品有限公司、小崔影棚等),還有零星幾座商鋪。
1.3.4.周邊地塊歷史
調查地塊周邊1千米范圍歷史上除了現狀存在的企業外,不存在其它與調查地塊形成交叉污染的企業。
2.采樣分析及實驗室檢測
2.1.初步采樣分析
(1)土壤布點方案
地塊現狀及歷史上主要為農用地,地塊用途類型簡單,本次運用系統布點法。
本次調查工作共布設土壤采樣點4個,每個采樣點采集4-5個土壤樣品,共采集19個土壤樣品(包含2組平行樣)。布點位置見圖2。
圖 2 調查地塊采樣點位分布圖
2.2.實驗室檢測
根據《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所要求控制的污染物及地塊潛在的污染物類型,結合前期工作識別的可能存在土壤污染的物質,確定本項目土壤監測項目共51項,包括:
(1)重金屬:As、Cd、Cr6+、Cu、Pb、Hg、Ni,共7項;
(2)揮發性有機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順-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共27項;
(3)半揮發性有機物: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二苯并[a]蒽、茚并[1,2,3-cd]芘、萘,共11項;
(4)酸堿性:pH值,共1項。
(5)特征污染物: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共6項。
3. 調查結論
3.1. 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論
通過資料搜集、人員訪談和現場踏勘,對收集信息進行整理和分析可知:
(1)調查地塊內現主要為耕地及土路。
(2)調查地塊主要潛在污染物為農藥(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
(3)調查地塊周邊1km范圍內敏感目標主要為村莊。調查地塊西北側為牛萬屯村,調查地塊南側緊鄰尚各莊村。
(4)調查地塊周邊1km范圍內主要為工業企業,還有零星幾座商鋪,企業會對調查地塊造成甲苯、二甲苯、農藥、銅、pH、鎳、六價鉻、石油烴等的交叉污染污染影響。
綜上所述,通過人員訪談、資料收集、現場踏勘等工作初步確定調查地塊土壤存在污染風險,應通過現場采樣、實驗室檢測等方式對該地塊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判斷該地塊是否存在土壤情況。
3.2. 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論
本次共布設土壤采樣點4個,共采集土壤樣品17組(另取2組平行樣),對照《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對應的土壤風險篩選值,地塊土壤中檢測的重金屬7項、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石油烴1項、農藥6項均未超過風險篩選值,污染物對人體健康的風險可以忽略。
調查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A)要求,無需進行詳細調查、風險評估及治理修復工作,地塊可作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A)進行開發利用。
4. 建議
(1)本項目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標準、規范對地塊開展了土壤環境調查、采樣監測和風險篩選工作,最終形成調查結論。在環境調查工作完成和地塊開始開發利用期間,業主單位應做好管控措施,避免在此期間地塊內產生新的污染。
(2)在地塊開發過程中也應注意避免對地塊造成污染,并應及時進行跟蹤觀測。在地塊開挖取土過程中,如發現土壤環境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及時采取妥善管控。